部分基金公司撤销监事会
深圳商报·2025-10-14 07:23
法规背景与行业动态 - 2024年7月修订的新《公司法》第12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通过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1] -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配套制度规则要求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2026年1月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1] - 公募基金行业出现撤销监事会的趋势英大基金是首家撤销监事会与监事的基金公司[1] 公司具体行动 - 方正富邦基金经股东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暨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撤销公司监事会并免去4名监事职务[1] - 方正富邦基金撤销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英大基金撤销监事会后由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相应职权[1] 治理结构优化的影响 - 撤销监事会能更好地整合监督职能避免职责重叠将监督职能集中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 治理结构优化有望提高监督效率并强化董事会核心地位加强董事会对公司整体运营的监督[2] - 简化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是适应现代金融机构治理需要提升金融机构竞争力的必然要求[2] 行业观点与未来展望 -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被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 -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是一个持续过程撤销监事会只是其中的一环[2] - 未来金融机构需重点关注如何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防范潜在风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