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 -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分为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两类,电力消费目标涵盖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非电消费目标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制氢氨醇、生物燃料等非电利用种类[3] -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确定重点用能行业并明确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过渡期限,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相关行业范围将适时调整,同时支持企业在最低目标之上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5] - 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完成,非电消费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等方式完成[5]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为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两类,总量权重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非水电权重包括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8] -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落实责任,制定本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并将权重分解至地市,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稳定在合理水平[8] - 电网企业负责加大电网投资建设,依据消纳实施方案组织经营区内各承担消纳责任的主体完成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等需配合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8] 目标完成情况核算与监测 -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使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作为基本凭证进行核算,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统计核算[5][6] -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组织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评估,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年度完成情况[11][12] - 未完成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需在指标公布三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或其他市场化交易方式补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予以约谈、通报并纳入失信记录,未完成权重指标的省级区域可通过绿证交易补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视情约谈、通报并转移至下一年度[12][13] 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核算方法 - 企业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比重计算公式为(企业生产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企业购入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企业总非电利用能量,非电利用统一采用热量进行核算[15] - 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核算中,企业生产且消耗、购入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包括太阳能热利用、地热利用、生物燃料燃烧等生产的热量,优先采用热计量方式统计[15][16] - 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核算包括原材料利用和燃烧等综合燃料化利用产生的能量,生物质能非电利用核算包括生物质能燃烧等利用方式产生的热量[17][18]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计算与权重测算 -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计算原则包括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生产且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和区域外输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自发自用电量按电力行业统计职能部门认可的发电量全额计入消纳量[20][21] - 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测算公式为(预计本区域生产且消纳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预计年净输入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预计本区域年全社会用电量,新增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按均匀投产计算[22] - 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测算公式为(预计本区域生产且消纳年可再生能源电量+预计年净输入可再生能源电量)÷预计本区域年全社会用电量,新增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对应发电量按平均年利用小时数的一半折算[22][23] 实施时间与特殊规定 - 该办法自2026年XX月XX日起施行,可持续航空燃料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及监测评价和考核监管等将另行制定实施[14] - 对于由自然原因或重大事故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显著减少或送出受限的情况,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第三方评估后对有关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行考核时相应核减[9]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电力报·2025-10-14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