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田秋生及黄锦华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核心事件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田秋生及黄锦华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1] - 辞职原因为二人自2019年10月15日起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任职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 田秋生辞职详情 - 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1] - 辞去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 [1] - 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职务 [1] - 辞去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 [1] - 辞去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职务 [1] 黄锦华辞职详情 - 辞去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职务 [1] 过渡安排 -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前,田秋生及黄锦华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以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