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旧梯更新改造可提取公积金
中国新闻网·2025-10-14 18:56

政策核心内容 - 天津市发布通告允许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1] - 政策旨在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 - 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2021年相关文件[1] 加装电梯提取资格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 - 提取申请人需在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1] - 同一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产权人对该套住房加装电梯的直接出资金额[1] 旧梯更新提取资格 - 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 - 提取金额限制同样不超过产权人对电梯更新改造的直接出资额[1] - 申请人如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需确保无当前逾期记录方可办理提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