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强:升龙》烟花秀事件责任方被追责
事件概述 - 西藏日喀则市发布关于《蔡国强:升龙》烟花秀的调查处置情况通报 [1] - 事件发生于9月19日,烟花燃放区域山体海拔4670米至5020米,影响草地面积30.06公顷,燃放烟花1050盆,时长约52秒 [1] - 该事件被认定为在高原生态敏感区实施的人为扰动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干扰,短期直接污染及破坏程度有限,但存在潜在生态风险需监测跟踪 [1] 涉事公司责任认定 - 北京蔡国强艺术工作室因进入生态脆弱区草原从事破坏活动、烟花残留物粉末和塑料碎屑清理不彻底,涉嫌违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查处 [2] - 日喀则市已委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将依法追究该工作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 [2] - 活动赞助商"始祖鸟"品牌依法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 [2] 政府监管与追责 - 该烟花秀活动系江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未经集体研究批准同意实施,存在违规决策问题 [2] - 江孜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存在请示报告制度不落实、执法监管不到位、依法履职不力等问题 [2] - 江孜县多名干部因此被追责 [2] 环境监测与评估 - 日喀则市委托权威专业机构和专家,布设75个大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90个生物多样性监测点,30部红外感应相机进行监测 [1] - 经现场踏勘、系统采样、数据分析和专家论证,形成《日喀则市江孜县人为扰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报告》 [1] - 日喀则市相关部门将对该事件开展长期监测和后评估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