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立法创新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新闻网·2025-10-15 18:37

立法概况与核心地位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吉林省博物馆条例》,该条例是吉林省文化领域的重要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博物馆专项立法 [1] - 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六章53条,明确了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各方职责、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等内容 [1] 发展规划与体系建设 -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特色、公众精神文化需求和藏品资源等,编制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 [3] - 要求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各类博物馆,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体系 [3] - 支持依托本地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红色资源、工业遗产、农业遗产、自然资源和景观、民族民俗等设立国有博物馆 [3] -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设立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非国有博物馆 [3] 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 - 条例依据修改后的文物保护法,对博物馆馆藏文物、商业经营、安全管理等内容加以规范 [3] - 规定加强库房管理和藏品安全管理,禁止将馆藏文物出租、出售或者抵押、质押给其他单位、个人 [3] - 要求开发博物馆相关旅游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 [3] 科研与服务提升 - 条例支持开展博物馆方面的科学研究,并加强博物馆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4] - 通过提供优质讲解服务,加强数智赋能,推动博物馆积极融入社区等城市公共空间 [4] - 支持博物馆错时开放、延时开放,以提升服务水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