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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正式函复天津、上海等7个地区试验区建设方案
新京报·2025-10-15 23:33

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批复 - 国家数据局正式批复天津、河北(雄安新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等7个地区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1][2] - 试验区建设方案围绕7个方面共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试验 [1][2] 试验区建设原则与重点任务 - 建设原则包括突出问题导向和长短结合以破解关键瓶颈 强化系统布局和因地制宜 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以形成改革动力 [2] - 重点任务布局涵盖数据要素、设施、创新、产业、转型、合作、治理等7个方面 [2] 各地区试验重点与目标 - 上海将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 深化数据共享与场景开放 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 [3] - 江苏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 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路径 [3] - 浙江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 深化创新体系建设 [3] - 广东将深化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方面新探索 落实区域重大战略 [3] 后续工作与预期成果 - 国家数据局将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 [3] - 目标为打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 形成地区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