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南北,法庭飞出和谐曲(法治头条)
人民日报·2025-10-16 06:22
司法服务创新与基层治理 - 新疆法院系统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草场牧区、镇街村社落地生根[6] - 各地人民法庭从乡村牧区拓展至城乡接合部、中心城区、工业园区、自贸试验区,案件类型从传统邻里矛盾延伸至商事及涉外领域[6]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人民法庭“古丽调解室”自2017年以来由三代女性法官接力,已成功调处纠纷上千件,调解率高达90%以上[7][8] 特色调解模式与专业化服务 - 伊宁市巴彦岱人民法庭设立“老法官说法”调解室,由退休法官凭借丰富阅历在法与情之间寻找平衡点,常被群众“点单”[6] - 头屯河人民法庭“古丽”法官带动组建由社区人员组成的“石榴籽调解队”,吸纳精通多民族语言和风俗习惯的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9][11] - 伽师县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设立“瓜香调解室”,集法官法律支持与行业专家专业参考于一体,助力农民增收和产业兴旺[14][16] 旅游与涉外纠纷解决机制 - 新源县那拉提人民法庭在“空中草原”设立旅游巡回法庭,针对游客逗留时间短的特点,采用现场调解或“快调、快立、快审、快结”模式,近两年处理涉旅纠纷187起,其中达成和解103起,调解确认67件[11][13] -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人民法庭创新“速调快审”通道,针对涉外劳务合同等小额纠纷快速化解[17] - 法庭与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共同提升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功能,设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