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办法的层级与法律意义 - 监管办法从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 实现制度性突破和重要法治意义 [1] - 通过法治化手段防范管网资源滥用和市场恶性竞争 构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制度保障体系 [1] - 升格为部门规章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并明确相应罚则条款 [2] 监管办法的修订背景与目的 - 修订旨在顺应油气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 满足市场主体与日俱增的公平开放诉求 [2] - 原监管办法受限于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导致监管执法手段有限 影响执法权威 [2] - 新办法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规范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 保障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3] 监管办法的核心内容与创新 - 首次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进行权威定义 指运营企业向符合条件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等服务 [3] - 创新性将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两类 兼顾设施信息安全和用户需求 [3] - 在准入环节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制定用户注册和服务受理办法 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等便捷方式受理 着力杜绝玻璃门旋转门 [3] 容量分配与服务优化 - 要求运营企业制定输送容量分配实施细则 在申请超剩余能力时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分配 并报能源主管部门 以防范暗箱操作和歧视性对待 [4] - 将分散受理容量服务或临时服务需求的响应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5] - 进一步明确主体范围 扩大公平开放范围 优化服务规范 为促进管网开放和扩大市场化交易打下基础 [5] 行业影响与未来方向 - 推动形成公平透明、竞争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3] - 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新办法落地实施情况 结合实践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 丰富执法手段 提高执法能力 [5]
【新华解读】我国油气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管住中间”迎来首个部门规章
新华财经·2025-10-16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