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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内卷需要法律“明文规定”
人民网·2025-10-16 12:32

法律修订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历经三次修改以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挑战 [1] - 法律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1] - 要求平台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机制,形成“平台自查+监管监督”的双重防线 [1] “内卷式”竞争的定义与表现 - “内卷”被定义为一种非理性的、消耗性的、无序的竞争状态,市场主体陷入“比谁更低价、比谁更能耗”的零和博弈 [3] - 充电宝行业出现“2万毫安14.5元包邮”的极端低价产品,价格远低于合格电芯成本,导致电芯虚标、劣质外壳等偷工减料行为 [3] - 茶饮、咖啡、社区团购等领域出现“1元奶茶”、“1分钱买菜”等极端促销活动,使中小商家陷入两难困境 [4] 恶性竞争的负面影响 - 价格战突破质量安全底线,从商业竞争演变为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 [3] - 极端低价竞争导致市场被少数巨头垄断,消费者最终可能面临更高的价格和更少的选择 [4] - 这种竞争模式系统性地破坏了市场生态,损害了市场活力、公平及长远健康发展的根基 [4] 法律规制的意义与目标 - 将低于成本价销售且扰乱秩序的行为界定为违法,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行为准则,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 [5] - 法律规制的核心意义在于重塑市场竞争逻辑,引导竞争围绕质量、技术、服务、品牌和创新等价值展开 [5] - 通过让破坏市场生态者付出法律代价,保护坚持长期主义、专注产品质量的企业,促使“良币驱逐劣币” [5] - “反内卷”有法可依是保障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旨在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