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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某营业部收警示函 涉委托银行揽客等
中国经济网·2025-10-16 15:56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新疆证监局对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五家渠振兴街营业部及时任负责人魏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相关处罚决定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违规行为详情 - 营业部存在委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客户招揽的行为 [1][10][12] - 前任负责人违反内部管理规定引入实习生并列支费用 [1][10][12] - 存在规避内部管理规定,借用营业部员工名义挂靠客户并获取业绩提成的行为 [1][10][12] - 上述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控不到位 [1][10][12] 违反的监管规定 - 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涉及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或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 [1][3][10] - 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八条及第十条第六项,涉及费用支出不合规及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等 [1][4][10] - 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关于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执业规范 [1][5][10] - 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十条第一款,关于合规管理应覆盖所有业务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的规定 [1][7][10] 公司背景信息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申万宏源的全资子公司 [3] 处罚依据与要求 - 处罚依据包括《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等多项法规条款 [2][6][9][11] - 营业部被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