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背景与争议起源 - 乐视于2019年选择与央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下属的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合作,委托其代工生产液晶电视,合作模式为“预付定金 + 全款提货”[3] - 2019年初至2022年3月期间,乐视累计委托熊猫家电生产40万台电视机,采购总额近4.5亿元[5] - 合作后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43寸和55寸电视机多个型号的整体故障率远超合同约定阈值,例如43寸机型Y43整体故障率达16.58%,屏幕故障率达15.47%,远超1.8%的合同阈值[5] - 质量问题爆发后,乐视作为品牌方被迫委托第三方服务商为消费者提供售后维修,累计垫付售后费用超1400万元[5] 法律诉讼与判决结果 - 双方就质量责任归属产生争议,乐视主张熊猫家电需对关键器件全检并承担质量责任,熊猫家电则抗辩故障属屏幕厂商生产工艺缺陷[6] - 为解决争议,双方曾于2021年10月签订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但熊猫家电仅以订单抵扣50万元,未完全履行约定[7] - 乐视运营公司天津智融于2022年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熊猫家电支付维修费、赔偿款等[7] - 2024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熊猫家电及其东莞分公司支付维修费651.21万元、RMA品赔偿270.78万元等,合计需支付款项[8] - 2024年6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结果,确认需支付赔偿款合计1357万元,后续追加至1495万元[8] 债务规避与公司变动 - 在二审判决后4天,即2024年6月25日,熊猫家电将使用了16年的名称“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11] - 2025年8月,熊猫家电的兄弟公司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南京静业公司破产清算[12] -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将熊猫家电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357万余元[12] - 2025年9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清算申请,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并进入清算程序[13][14] - 破产清算申请基于一笔204万元的租赁合同纠纷,从债务逾期到法院裁定批准仅用时2个多月[17] 关联方操作与市场质疑 - 乐视质疑熊猫集团旗下兄弟公司因200余万租赁纠纷申请关联方破产清算,涉嫌以此方式彻底规避1495万元的赔偿责任[16] - 乐视猜测破产清算程序早有预谋,在2022年诉讼之初,熊猫家电即关闭东莞工厂并遣散关键人员,导致乐视维权陷入被动[17] - 更名行为被解读为有意剥离“中电”和“熊猫”的央企与驰名商标光环,避免品牌和资本市场的关联风险[17] - 注册资本3.89亿元的熊猫家电因204万元债务被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且程序推进迅速,存在多处不合理之处[17]
乐视状告熊猫家电:1495万判决赔偿款难兑现
观察者网·2025-10-16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