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出台“十二条具体措施”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中国新闻网·2025-10-16 18:55
司法保护范围与重点 - 明确保护范围聚焦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领域[3] - 依法严惩盗掘、倒卖、破坏文物等犯罪行为并追究全链条各环节参与人法律责任[3] - 加强对历史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红色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3] - 妥善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件,推动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3] 审判体系与能力建设 - 依托吉林省"1+10"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体系推进文化遗产案件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3] - 通过教育培训、案例示范、裁判文书指引提升法官队伍专业素养与裁判智慧[3] - 提高全省法院文化遗产保护审判能力[3] 协同保护与工作机制 - 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深入推动多元解纷,运用司法建议从源头预防犯罪和减少纠纷[3] -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优化与其他部门衔接配合,推进司法协作[3] - 创新构建案件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流转、移送与通报制度[4] - 探索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数据协同应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5] 科技赋能与效率提升 - 推动电子证据材料规范流转以保证真实性与完整性[5] - 以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不同法院和审判部门间信息共享[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