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实施约半月,超41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报送相关涉税信息
新京报·2025-10-16 20:00

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进展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首次向税务部门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 [1] - 截至10月15日已有超过4100家境内外平台报送相关涉税信息超过应报送平台总数的六成 [1] - 已有6654家境内外平台报送平台自身基本信息拼多多、饿了么、滴滴出行等头部平台从10月初即启动报送工作 [1] 报送要求与违规行为 - 所有平台企业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涉税信息报送工作税务部门将加大培训辅导和提示提醒力度 [2] - 个别平台存在为从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违规批量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行为试图将个人劳务报酬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以达到少缴税目的 [2] - 存在平台或中介机构教唆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分拆收入、境外注册等方式转换主体身份、隐匿收入逃避监管 [2] 政策适用范围与违法界定 - 境外互联网平台为中国境内经营者提供营利性服务也需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 [3] - 通过转换收入性质如将大额工资、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以违规适用核定征收政策的行为是违法的 [2] - 境内经营者通过境外注册等方式转换主体身份以规避涉税义务将受到相应处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