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长葛支公司被罚款3万元 因牟取不正当利益
凤凰网财经·2025-10-16 10:14

处罚事件概述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1][2] - 该违规事件涉及四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1][2][3] 公司层面处罚 - 新华人寿长葛支公司被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1][2] 个人层面处罚 - 时任经理李兴光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1][2] - 时任经理郝文浩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1][2] - 时任经理王振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1][2] - 时任综合柜员胥辉歌被禁止进入保险业9年 [1][3] 监管机构与依据 - 处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文号为许金罚决字(2025)8号等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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