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征求意见稿有哪些亮点?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央视网·2025-10-17 12:04

平台提供者责任 - 平台需对入网商家的经营资质、加工制作、卫生环境等进行监测和抽查,每月线下抽查比例不低于5%,两年内实现全覆盖,监测和抽查结果留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2年 [1] - 平台应将入网商家经营资质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主体资质信息进行校验比对,校验不成功的不得上线经营 [1] - 平台应在无堂食外卖提供者首页加注“无堂食”标识,并在商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确保网店招牌名称与实体店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场所一致 [5] - 平台需禁止商家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即禁止“一证多店”行为 [9] - 平台若未对监管部门通报的商家违规行为采取措施、或擅自恢复违规商家服务、或未进行资质校验比对,将面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10]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 - 入网商家应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画面需覆盖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并保证正常运转 [3] - 入网商家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并对食品进行包装封口,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配送污染 [3] - 入网商家提供的餐饮食品主要原料需与实体门店保持一致,否则将面临罚款 [12] - 入网商家若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或监控未覆盖关键过程、或故意影响监控运转且拒不改正,将面临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2] 监管与执法机制 - 新规明确了平台总部所在地和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的权责,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平台依法处罚,以科学分配监管权责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