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出158项改革
新华社·2025-10-17 15:39

试点范围与规模 - 国家数据局选取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共7个地区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1] - 试验区将围绕7个主要方面,共计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试验 [1] 各地区试验重点与规划 - 上海市计划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与协同创新,目标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 [1] - 江苏省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路径以赋能产业升级 [1] - 浙江省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致力于深化创新体系建设并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 [1] - 广东省将基于其区位优势,在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化探索 [1] 政策目标与预期影响 - 国家数据局将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 [2] - 政策旨在支持地方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上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形成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和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