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旨在构建一个立体化、全链条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以支持出海企业平稳健康发展[3][4] 优化完善公共平台与服务 - 建设国家层面综合服务平台,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形成“1+N”服务体系,联通“税路通”、“贸法通”等现有平台资源[1][5] - 提升平台集成化、综合化、数智化水平,并拓展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功能[1][5] - 引导企业用好现有公共产品,并围绕市场开拓、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推出精细化培训及交流活动[5] - 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以提升对外投资备案效率和数字化治理水平,并鼓励利用进博会、广交会等平台帮助企业对接全球资源[5][6] 集成创新地方服务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开展首创性探索,打造出海综合服务港[2][7] - 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优势互补,高效整合优质服务资源,形成协同效应[2][7] - 依托港澳地区在跨境投资贸易、金融、法律等领域优势,拓展经贸合作机制,共同增强服务企业出海能力[2][7] 延伸健全海外服务 - 支持出海龙头企业参与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为入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营商环境[8] - 推动在重点国别和地区建立海外综合服务站,协助企业解决落地服务需求,为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持续服务[8] 拓展提升专业服务 - 提升法律、财会、咨询等专业服务水平,培育国际一流律所和仲裁机构,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跨境业务[10] - 增强金融机构跨境服务能力,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完善产品和服务方式,为企业拓展融资渠道[10] - 鼓励保险机构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开发适合出海企业需求的险种[10] - 鼓励信息技术、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10][11] 提升出海企业能力 - 加强出海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培训,推动其了解掌握国际通行规则及商业惯例[12] - 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升全球化运营管理水平,并加强跨国经营人才培养[12] - 引导企业注重属地化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国际品牌形象[12] - 提升企业海外经营合规意识,统筹推进各类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提供全方位合规咨询服务[12]
商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智通财经网·2025-10-17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