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五年的渔业养殖纠纷解决了
人民网·2025-10-19 09:41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秀丽公司旗下风景区水库因配合上游水电站化解险情,将水库水面放至最低水位,导致水体面积骤减、水质恶化[1] - 事件造成承包方庆丰渔业大量鱼苗、成鱼死亡及流失,损失近200万元,双方沟通赔偿未果进而对簿公堂[1] - 秀丽公司主张事故属于不可抗力,自身无责;庆丰渔业则称企业多年心血毁于一旦,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坚持索赔[1] 诉讼过程与行业困境 - 案件因渔业养殖损失鉴定困难,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耗时四年未能解决,双方矛盾持续升级[2] - 诉讼期间秀丽公司采取断电、关闭水库大门等措施阻挠庆丰渔业经营,双方陷入“互耗”局面[2] - 渔业养殖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大,损失鉴定困难重重是案件久拖不决的行业性难题[2] 调解策略与关键转折 - 法官团队采用“背靠背”谈心方式,先与庆丰渔业负责人沟通,倾听其诉求并分析诉讼风险,使其情绪平复并愿意配合调解[3] - 与秀丽公司沟通发现其经营本就不善,资金链紧张濒临破产,诉讼使其不堪重负,经说明调解益处后公司同意尝试调解[3] - 调解中庆丰渔业转变态度,表示并非坚持索赔而是希望继续养殖;秀丽公司也愿意在其他方面给予补偿,双方出现退让意愿[3] 最终解决方案 - 双方达成一致:庆丰渔业放弃近200万元索赔,按照原协议补足4年欠缴及占用期间的承包费[4] - 秀丽公司不再妨碍庆丰渔业开展养殖工作,并为其提供养殖所需条件,通过快速复产弥补损失[4] - 方案避免企业破产,使水库资源重新盘活,保障了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