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趋势与核心理念 - “退市不免责”已成为资本市场从严监管的常态,监管贯穿企业上市、经营、退市全周期[1] - 全过程监管和全链条追责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打破“退市即免责”的市场幻想[1] - 全链条立体化追责体系旨在提升市场各方合规意识,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4] 近期监管追责案例 - 中国中期控股股东中期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集团持有中国中期6707.76万股,持股比例19.44%[2] - 富通集团因涉嫌子公司富通信息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富通信息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于2024年8月摘牌[2] - 已退市的江苏阳光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拟合计罚款330万元[3] - 今年以来,亿利洁能、东旭光电等多家退市公司被追责,其中亿利洁能、东旭光电均被罚款上亿元[4] -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对70余家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4] 追责手段与机制创新 - 监管追责力度显著加大,实现行政监管全过程覆盖,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同步跟进[4] - 越博动力案中,证监会指出对涉嫌犯罪情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 - 美尚生态案是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适用于已退市公司的标志性实践,涉及33324名投资者和20名被告[5][6] - 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形成规模性索赔压力[6]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 - 年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已达13家,多涉及财务造假,且呈现持续时间长、手段隐蔽等特点[7] - 财务造假是证监会重点打击对象,通过“惩防治”并举塑造良好市场生态[7] - 财务造假行政处罚与市场退出机制紧密衔接,对粉饰业绩规避退市的公司坚决清出市场[7] - 监管部门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7]
多家退市企业被追责,“退市不免责”成监管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