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四五”以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3个
大众日报·2025-10-22 08:53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3个,威海市成为东部省份首批示范市,8个县(市、区)创建全国示范区 [1] - 连续25年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擦亮"花开齐鲁石榴红"工作品牌 [1] - 打造18处省级、157处市级"铸牢"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红石榴"社区632个、学校577所、企业196个、主题公园和广场354处 [1] 乡村振兴与经济发展路径 - 建设20个各民族互嵌发展乡村振兴片区、35个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投入发展任务资金1.74亿元 [2] - 实施产业项目403个,培育建设产业化品牌集聚地16个 [2] - 实施民品产业提升行动,落实民品贷款贴息资金4亿元,指导试点地区谋划实施重点项目121个 [2] 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现代化 - 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稳步调整完善民族政策法规 [3] - 建立6.1万名民族工作联络员和26.9万名社区网格员队伍 [3] - 设置近万名基层公益岗,提升基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3]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 大力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等,营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 [2] - 擦亮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解决来鲁各族群众就业落户、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