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偷渡案里遗漏的诈骗犯罪:名为“当水电工”实为偷渡境外“搞诈骗”
中国新闻网·2025-10-22 08:58
经惠水县公安局民警侦查发现,朱某某于2023年2月中旬,经王某某邀约,伙同朱某林、向某某从云南 省丘北县乘坐高铁出发,后换乘面包车抵达中缅边境,并在"蛇头"协助下,翻越边境墙,非法偷渡至缅 北果敢老街,从事"水电工作"。 来源:法制日报 名为"当水电工"实为偷渡境外"搞诈骗" 贵州黔南检察深挖偷渡案里遗漏的诈骗犯罪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丁艳红 丁永忠 不久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朱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二 审法院依法改判,增加认定朱某某犯诈骗罪,刑期由一审的十一个月改判为二年十个月。 隐藏的诈骗犯罪线索是如何被检察官发现的?《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和惠水县检 察院,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 "对方说在缅北做工程,当水电工一个月能挣1万元到2万元。想到收入这么高,我就同意了。"讯问中, 朱某某如实供述了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但辩称自己赴缅北只是从事水电工作,并未参与诈骗活 动。 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以偷越国(边)境罪将朱某某移送惠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秦莎莎敏锐地察觉到,朱某某偷渡至缅北的主观动机存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