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起纠纷!长春经开法院用心调促和谐
中国新闻网·2025-10-22 16:25

案件背景 - 杨某与陈某于2014年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陈由杨某抚养,陈某需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小陈年满18周岁 [1] - 离婚协议签订后,陈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导致截至起诉前已累计拖欠大量抚养费 [1] - 随着小陈逐渐长大,生活及学习开销不断增加,杨某已无力独自承担 [1] 案件处理过程 -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优先进行调解 [1] - 调解过程中,法官从亲情角度与陈某沟通,讲述孩子生活点滴并强调父亲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 [1] - 法官同时向陈某释明了关于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1] 案件结果与影响 - 经过调解,陈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以及对孩子的亏欠,承诺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按期承担后续费用直至小陈年满18周岁 [1] - 该案成功调解高效实质性地解决了抚养费拖欠问题,并明确了后续支付方式,为孩子的稳定生活提供了持续保障 [2] - 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运用调解等柔性司法手段引导父母共同营造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