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家门口的生物多样性” 未来五年惠州全域禁猎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10-23 17:22
政策核心内容 - 惠州市政府发布通告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为期五年的禁猎期 全面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1] - 禁猎范围突破以往自然保护地的局限 扩展至山林 农田 湿地 城市公园等全市所有区域[1] - 政策明确了四大核心问题 包括哪里不能捕 什么不能捕 何时不能捕 什么工具方法不能用[1] 具体禁猎规定 - 禁止猎捕列入国家和省级保护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1] - 禁止使用毒药 爆炸物 电击装置 猎套等猎捕工具[1] - 严禁采用夜间照明行猎 歼灭性围猎等猎捕方法[1] - 因科学研究 种群调控等特殊情况需猎捕的 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1] 生态资源背景 - 惠州市生态资源丰富 共记录脊椎动物990种 维管植物3004种[1] - 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物种166种 包括9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旨在构筑覆盖全区域的生态保护网络 推动实现从重点区域到全域管控的重要转变[1] - 为公众认知 社会监督和执法执行提供清晰依据 展现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决心[1] - 推动构筑全民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网络 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