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有调整,11月起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新华社·2025-10-24 07:05
政策调整概述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 [1] - 政策调整特点是及时退出目标已实现的产业性税收优惠政策 [1] - 调整有利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为市场营造公平税收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 陆上风电政策调整 - 取消陆上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 - 该政策出台于行业发展初期,在政策和市场驱动下,行业已取得长足发展,良好势头无需税收优惠支持 [1] - 随着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抵扣链条更完整,行业增值税税负水平整体明显下降,政策退出必要且及时 [1] 海上风电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海上风力发电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 - 保留海上风电优惠政策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并考虑其当前较高的发电成本 [1] - 取消与保留并存的政策调整模式可防止优惠政策“泛化”和“普惠”化,提高政策支持的精准性 [1] 政策调整影响 - 此次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有利于完善增值税制度 [2] - 政策调整为即将在2026年实施的增值税法提供保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