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时间线 - 2025年8月底,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150号文”,要求2027年6月前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零、隐性债务清零 [1] - 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2025年7月会议明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 [2] - “150号文”出台后,各地城投“退平台”行动紧锣密鼓展开,2025年年内已有百余家城投平台官宣退出 [1] 城投平台退出进展 - 2025年10月以来,已有超过15家城投平台宣布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例如贵州大方县1家平台及46家类平台公司、安徽蚌埠龙子湖区龙鼎建设公司、青海融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1] - 截至2025年9月26日,年内已有114家城投官宣退平台,其中山东退出28家(市级8家、区县20家),江苏退出19家(市级6家、区县13家) [2] - 自“一揽子化债”提出以来,已有607家发行人退出平台,江苏、浙江、山东退出数量居前,分别为117家、94家、81家,且主要集中在区县级 [3] - 截至2025年8月末,已有4596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转型或注销等方式退出名单 [4] 平台退出驱动因素与历史对比 - 平台密集退出主要受政策设定明确时间表及城投自身转型发展内在需要两方面驱动 [3] - 历史上共有四轮“退平台”经历,均在名单出台后一年内迎来高峰,如2015年1528家退出财政部名单,2023年735家退出融资平台名单 [4] - 本轮“退平台”与过去最主要的不同在于,引导平台从传统基建投资向市场化运营业务转型 [9] 退出后的债务处理与政府关系 - 平台退出名单应征得三分之二债权人同意,需主动向金融机构说明隐性债务化解进展 [5] - 对于存量经营性债务,可通过借新还旧、债务重组、资产盘活等方式平滑还款压力 [5] - “退平台”旨在划清城投债务信用和政府信用边界,但不意味着城投企业与政府支持的割裂,其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职能定位未发生较大变化 [7] - 以重庆城投为例,其在退出平台后成功发行20亿元中票,募集说明书承诺已改为“转型成为市场化经营主体” [6] 城投转型方向与路径 - 城投需完成从依赖政府信用“输血”到构建自身“造血”能力的根本转变,业务重心应转向能产生持续现金流的市场化业务 [10] - 转型路径包括:巩固基础设施运营、城市公共服务等传统业务;拓展新能源、智慧城市、产业园区运营等市场化业务;有效盘活土地、房产等存量资产 [11] - 城投应根据自身定位转型,如作为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或国有资本投资主体,不再依附于政府滚雪球式发展 [11] 市场影响与机构反应 - 金融机构对城投平台的融资态度趋严,将其完全视为一般国企进行评估,重点关注经营性现金流、有息负债和资产规模,部分融资可能要求提供足额抵押物 [8] - 监管对隐性债务严格控制,财政部通报六起隐债问责案例,涉及厦门和成都两地通过国企垫资新增隐性债务分别达68396亿元和61408亿元 [9]
拉开转型大幕 城投“退平台”倒计时
经济观察网·2025-10-25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