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丨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四大看点解析
新华网·2025-10-25 11:28
立法核心与背景 -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办案程序等作出规定 [1] 案件领域与办案原则 -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自2015年试点、2017年正式实施,办案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拓展至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 [3] - 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4万余件 [3] - 草案在分项列举现行办案领域基础上,新增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等领域,并以“法律规定的其他领域”作为兜底 [3] - 草案提出人民检察院办案应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公开、接受监督等原则,并规定不得干预和替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4] 调查监督与公众参与 - 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并对调查取证方式、检察听证等作出细化规定 [6] - 草案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检察院提供公共利益受侵害线索,并明确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6] 审前程序与公益保护效率 - 检察机关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共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6.8万余件,回复整改率达98.5% [8] - 草案规定检察院经调查应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若行政机关已全面整改则案件终结,若公共利益仍受侵害则“当诉则诉” [8] 审判执行与司法协同 - 草案配置了行政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各方举证责任,明确了执行程序,并规定了调解、执行和解等制度 [10] - 草案具体规定了审判和执行程序中法院、检察院的有关职责,以强化司法机关协同并最大程度维护公共利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