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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速打造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 目标2027年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7000亿
长江商报·2025-10-27 09:52

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方案核心目标 - 湖北省政府发布方案 目标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平台资源整合并挂牌运行 到2027年基本形成全省统一技术交易体系 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达7000亿元 [1][3] 中心发展历程与架构 - 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于2014年11月经科技部批复成立 为全国12个区域中心之一 总部位于武汉 [2] - 截至2025年 中心已形成“秘书处+分中心+基层站点”三层架构 建立9家区域分中心及200余家基层站点 构建覆盖中部的科技成果转化网络 [2] 湖北省技术交易市场现状 - 湖北省技术合同成交额持续增长 从2014年的394.97亿元增至2024年的4802.24亿元 [3] - 2025年上半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187亿元 同比增长10.55% [3] 交易体系建设任务 - 方案提出打造枢纽交易机构 集成线上平台资源 制定服务标准指引 规范交易服务流程等4项任务 [4] - 支持中心整合湖北技术交易所 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全省重点技术交易机构及同类国企资产 加快推进公司化运营 [4] - 整合科惠网 武创通 科创供应链平台等线上技术交易平台 建设省级科创数据“资源池” [4] 公益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 方案提出建设一站式服务窗口 成果登记发布 技术合同管理 科技决策研究 跨区域创新协同等5项任务 [5] - 要求利用国资房产构建集交易撮合 路演推介 科技金融等一体的实体性交易场所 [5] - 加强跨省技术合同认定 成果评价 技术经理人资质互认 [5] 市场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 方案提出技术交易撮合 科技成果路演 科技成果孵化 科技服务人才培育 科技金融服务 区域分中心建设等6项任务 [6] - 要求组建专业撮合团队挖掘企业需求 联动科技服务机构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及交易风险评估 [6] - 构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企业孵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推进与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接 [6] 资金与政策支持 -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楚天凤鸣科创母基金及参股基金作用 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3] - 市县政府需履行属地责任 通过提供办公场所 实施公益性业务奖补等措施支持中心建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