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兴信受贿案一审宣判
案件判决结果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兴信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2] - 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2] 案件事实与涉案金额 - 曹兴信在2005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担任中组部及中国联通相关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3] - 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75万余元 [3] 案件审理过程与量刑考量 - 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5] - 该案于2025年8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曹兴信当庭认罪悔罪,有30余人旁听庭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