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丨我国立法明确村委会、居委会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新华社·2025-10-28 21:31
法律法规修订通过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和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修订核心目标 - 统筹修改两部法律旨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两委”组成、职责及选举、议事、管理、监督等制度,着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 - 修订为深入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 组织结构调整 - 明确在村委会和居委会下设委员会中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强化对老年人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 [1] 职责与关系界定 - 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增加规定,未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可以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做好衔接 [1] - 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规定,居委会协助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助调解物业纠纷 [1] 其他修订内容 - 两部法律还对居委会、村委会的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作出修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