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框架更新 -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发布信息表225的修订版 澄清数字资产产品和服务在何种情况下被视为《公司法》下的金融产品 [1] - 监管指南旨在为财政部计划推出的《数字资产平台和支付服务提供商法案》提供更明确的预期 该法案将为交易所 托管平台和某些稳定币发行商引入正式许可制度 [2] - 该指南不创设新法律 而是扩展现有金融服务法律如何适用于加密业务 [1][2] 术语与范围界定 - 最新更新以更广泛的术语“数字资产”取代了早期的“加密资产”术语 旨在涵盖虚拟 代币化和基于币的产品 避免遗漏 [2] - 监管范围涵盖交易所发行的代币 游戏NFT 生息稳定币 封装代币和质押即服务平台等多种产品 [4] - 澳大利亚法律适用于向本地用户营销或销售的离岸和去中心化结构 全球平台不能依赖地域性来规避国内监管 [5] 许可与合规要求 - 监管机构重申许多数字资产可能需要根据现行法律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 包括生息代币 质押项目和资产参照型稳定币 [3] - 在每种情况下 委员会会审查资产是构成管理投资计划 衍生品还是非现金支付设施 这取决于其权利和利益 [4] - 对于持有客户资产的公司 提出了新的托管义务 要求满足高达1000万澳元(合650万美元)的有形资产净值门槛 除非其托管角色被视为附带性质 [5] 具体措施与过渡安排 - 最终指南基于委员会2024年12月的咨询 将工作示例从13个扩展到18个 并引入了关于托管 基金管理和过渡救济的新章节 [3] - 此次更新基于委员会9月份的决定 即授予分发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稳定币的中介机构类别豁免 这在财政部最终确定其稳定币制度之前被视为一种务实的桥梁 [6] - 该豁免允许持牌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无需二级市场或清算牌照即可进行分发 前提是发行人仍负责信息披露和合规 [6]
Australia’s Financial Regulator Flags Broader Oversight of Crypto Under Updated Guidance
Yahoo Finance·2025-10-29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