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10-31 17:02
案件定性 - 案件涉及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1] - 定性为丧失理想信念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对抗组织审查 [1] - 行为被指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 不收手 性质严重 影响恶劣 [2] 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券 接受宴请 [1] - 廉洁底线失守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1] - 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 案件审判 案件执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 被指"靠案吃案" 知法违法 执法犯法 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1] 处理结果 - 依据相关条例和法规 决定给予胡海兰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 [2] - 终止其玉林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