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新规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旨在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规范招标代理活动 [1] - 新规提出了统一登记、规范从业、配合监管等方面的新要求 [1][2] 行业现状与问题 - 自2017年取消资质和资格管理后,全国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至超11万家,从业人员超100万名 [2] - 行业存在部分机构通过弄虚作假、泄露信息、策划围串标、向评标专家行贿等方式违法开展业务的问题 [2] - “无门槛”机制导致多数机构仅从事低端“程序化”代理业务,拉低了行业总体供给质量 [2] 统一登记与信息管理 - 暂行办法要求代理机构通过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 [2] - 通过统一登记、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可有效遏制违法主体进入市场,净化市场环境 [3] - 新规以“统一登记、信用监管、责任可溯”为核心构建新型监管体系 [3] 机构从业规范要求 - 业务承接要求机构具备独立办公场所、不少于5名符合专业能力要求的从业人员、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4] - 业务开展要求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依法签订合同,规范收费,公开信息,协助处理异议 [4] - 项目负责人制可强化个人执业责任,提升服务专业性和可追溯性 [4] 明确监管职责分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综合性管理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统一登记和信息公示,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监督 [4] - 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有利于监管标准的统一 [4] 严禁的违规行为 - 暂行办法明确严禁泄露保密信息、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与招标人串通设置不合理条件等八项活动 [5] - 新规明确了严厉禁止的各项违规行为和惩戒措施,将有效遏制对招标过程的操纵行为 [6] 行业转型与发展方向 - 新规将引导行业从简单的“程序代理”向高质量的“专业咨询”转变 [2] - 代理机构需扭转经营理念,将合规、专业和信誉作为立身之本,实现全行业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6] - 机构需要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构建以专业服务和信用建设为核心的新型发展模式,深入参与投资决策、履约验收等全链条环节 [6]
【新华解读】统一登记、规范从业、配合监管 招标代理机构重要新政出台
新华财经·2025-10-31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