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E DEADLINE NOTICE: ROSEN, SKILLED INVESTOR COUNSEL, Encourages Fly-E Group, Inc. Investors to Secure Counsel Before Important November 10 Deadline in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 FLYE
诉讼案件基本信息 - 罗森律师事务所提醒在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购买Fly-E集团(NASDAQ: FLYE)证券的投资者,首席原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 [1] - 投资者可能无需支付任何自付费用或成本,即可通过胜诉收费安排获得补偿 [1] - 针对Fly-E的集体诉讼已经提起,希望担任首席原告的投资者必须在2025年11月10日前向法院提出动议 [2] 针对Fly-E的具体指控 - 指控被告在集体诉讼期间向投资者提供了极为积极的陈述,但同时传播了重大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和/或隐瞒了有关Fly-E锂电池安全性的重大不利事实 [4] - 锂电池安全问题对Fly-E的电动汽车销售收入造成了重大影响,尽管公司做出了宏伟的长期预测,但其预测流程存在不足 [4] - 公司销售持续下滑,运营费用增加,最终导致其收入预测脱轨 [4] - 当真实细节进入市场后,投资者遭受了损失 [4] 律师事务所背景信息 - 罗森律师事务所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在全球范围内代表投资者 [3] - 该律所曾达成针对中国公司的史上最大证券集体诉讼和解,并于2017年被ISS证券集体诉讼服务评为和解数量第一 [3] - 自2013年以来,该律所每年排名均在前四,为投资者追回数亿美元,其中2019年即为投资者获得超过4.38亿美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