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放宽公积金贷款期限 支持“代际互助”加装电梯
长江商报·2025-11-03 07:16

政策核心目标 - 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1] - 政策调整覆盖面广力度大在购房贷款和民生痛点实现重要突破[1] 贷款政策优化 - 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差异最高可贷额度统一[3] - 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销售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3] - 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3] -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可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至68周岁女职工至63周岁最长不超30年[3] 公积金应用场景拓宽 - 支持缴存人及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电梯加装更新的个人分摊费用[2] - 提取主体扩大至缴存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实现代际互助资金共享[2] - 提取使用范围扩大至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绿色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2] - 截至2025年8月底湖北已累计加装电梯10047台[2] 提取与支付便利化 -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提取公积金不受工作地户籍地限制[3] - 支持在省内城市圈探索推进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政策[3] - 放宽商转公贷款条件不受缴存地限制[3] - 支持租住特定租赁住房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向租赁机构支付房租[3] 政策影响 - 政策组合拳使住房公积金功能从单一购房款向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安居金转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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