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实控人夫妇拟向宁德时代转让股份 套现26亿元
交易核心信息 - 公司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容建芬夫妇向宁德时代协议转让合计107,582,3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5% [1] - 股份转让具体构成为裴振华转让49,208,960股(占5.92%)及容建芬转让58,373,365股(占7.03%)[1] - 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49元,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634,691,139元 [1] 交易影响与承诺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 宁德时代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1] - 交易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公司112,498,1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4% [2] 交易方关联关系与交易目的 - 转让方裴振华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79.9075%的合伙份额,而该合伙企业持有宁德时代284,220,608股股份 [2] - 除上述情况外,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其他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2] -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人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