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明确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 [1] - 政策关键变化在于根据标准黄金的实际用途进行分类,不同用途适用不同的增值税政策,以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是否用于投资性用途为区分 [2][3] - 相关政策于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 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 - 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并销售的,需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此规定意味着从上金所会员单位采购并从事投资金销售业务的企业,再次销售时需就全部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增加了税务费用 [4] 非投资性用途及客户税收规定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向买入方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税收政策变化细节 - 流通链条中部分环节"专票"变"普票",先前13%增值税进项抵扣变为6%进项抵扣 [5] - 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实物交割出库后实际用途发生改变的,可在自出库取得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提出用途改变申请,且仅允许申请改变一次 [6] 对行业及不同渠道的影响 - 政策通过差异化的税收待遇,鼓励非会员单位的企业用户直接通过交易所购买标准黄金 [8] - 对于个人消费者,若通过经销商购买实物投资金,成本可能有所上升,因为经销商税务成本增加可能传导给消费者 [8][9] - 个人消费者直接和"会员单位"购买实物投资金,理论上与之前成本并无区别 [9] - 从银行购金不受新政影响,因为银行先前并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不论客户购买标准金还是非标准金、是否提取实物金,银行都要缴纳增值税 [9] 对投资市场的影响 - 金融市场上的黄金投资者不受新政影响,黄金期货、黄金ETF等投资者若不涉及实物金的交割出库,理论上不会受影响 [9] - 投资者通过投资黄金基金布局黄金市场,可享受买卖或申购赎回基金的价差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的红利 [10] - 截至10月31日收盘,仅10月份就有多只黄金ETF月内净流入额超40亿元 [7]
黄金有关税收政策发布 对个人购金、黄金投资有何影响?
新京报·2025-11-03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