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医保定点药店“阴阳价”
新华社·2025-11-03 19:49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 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现定点药店对医保和非医保患者采用"阴阳价格"行 为,即完全相同的药品,同一家药店卖给医保患者是高价,卖给非医保患者是低价。 那么,同一药品出现"阴阳价"合理吗? 重庆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处长冯逢告诉记者,按照价格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点 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等要求,不允许出现医保支付价格和现金结算价格不一致的情况。如果违反上述相关 规定,情节严重时要取消相关药店医保定点结算资格。 "利用'阴阳价'向参保患者高价售药牟利,涉嫌价格欺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 表示,这种行为既想吃医保红利,又想赚消费者的钱,违反了价格法要求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 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受访专家认为,同一药店销售同一药品,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价格应当是统一的,不能按照人 群定价高低有别,更不能因消费者是否有医保而进行区分,否则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销售价格统 一的情况下,参保人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的部分费用,这是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同一药店对同一药品 以"医保价"和"现金价"区分售卖,让参保人权益"缩水",也是医保资金的损失。 为什么会出现"阴阳价"?如何保障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