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57名储户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当地已成立调查组
新京报·2025-11-03 19:49

事件概述 - 2019年至2020年间,57名储户在山西省柳林县某银行营业厅内,通过非银行职员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本金损失总额达1180万元 [1] - 该事件已发生5年,储户本金至今未能追回,柳林县政府已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1] 违规销售过程 - 三名非银行职员在银行营业厅内,使用储户手机通过银行APP操作,将资金转账至不同的商业公司以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 [1] - 商业银行按规定不得允许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进行产品宣传推介或销售等活动,此次事件明显违反该规定 [1] 监管调查结论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调查认定,涉案三人并非银行员工,且无证据表明其以银行名义活动或所售产品与银行有关联 [1] 法律责任界定 - 法律专家指出,银行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其未尽审慎经营义务与储户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 - 储户可以“安全保障义务侵权”为由起诉银行,但面临举证困难和维权挑战的局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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