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民生无小事|惩治“阴阳价”!定点药店岂能“看人下菜碟”
新华社·2025-11-03 19:54
行业监管动态 -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药品“阴阳价格”行为,即同一药品对非医保参保人售价为17元,对参保人售价为31元,价差近一倍,相关部门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予以严肃核查处置[1] - 惩治措施包括医保、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协同发力,对违规药店视情节采取约谈、暂停医保结算、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手段,以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1] - 医保定点资格被强调为诚信经营的“责任状”而非“免检牌照”,旨在通过强化监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利益和制度公信力[2] 行业经营行为与风险 - 部分药店为缓解经营压力,将成本转嫁给医保患者,同时因药品定价不透明及参保人对药价不敏感,为“阴阳价”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1] - 行业存在“先问刷不刷医保,再推荐药品”的套路化销售模式,反映出部分企业利用医保支付机制进行不公平定价的问题[1] 行业技术解决方案 - 通过推广药品比价小程序、全面应用药品追溯码等技术手段,构建“数据管价、群众比价”的立体化监督网络,提升价格透明度[2] - 在药店显眼位置公示查询和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从预防层面破解“阴阳价”乱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