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提及能源!中俄总理第三十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发布
新华社·2025-11-05 10:41

能源合作 - 支持两国企业深化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传统能源合作,持续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并保障跨境通道安全[1][34] - 加强可再生能源、低碳能源、氢能、储能以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新兴能源技术领域的合作[1][35] - 继续推进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建设,确保按时投运,并深化和平利用核能合作,探讨核燃料循环前端和新核电项目的一揽子合作[1][35] - 持续加强中国国家核安全局与俄罗斯联邦环境、工业与核监督局在核安全监管领域的合作[2][36] - 支持2025年举办第七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以扩大两国企业间务实合作[3][37] 贸易与投资 - 继续改善贸易结构,挖掘电子商务、农产品、中间品等增长点,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并优化营商环境[10] - 扩大林业领域合作,推动在俄实施森林资源可持续开发及木材深加工投资合作项目[13] - 深化农业合作,通过联合投资项目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全产业链合作,支持中国企业在俄开展大豆、玉米等种植投资[13][30] - 积极创造良好条件,深化机械设备、汽车、交通基础设施、化工、轻工业、采矿业、信息技术等领域投资并推动项目落地[30] - 建立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沟通渠道,解决投资优惠政策及产品型式批准问题,深化技术、标准及生产投资合作[31] 科技创新与数字经济 - 制定《中俄科技创新合作路线图(2026–2030年)》,推动大科学装置开放共享,稳步推进重点科研合作项目[26] - 设立人工智能合作专家委员会,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标准化、产业应用提供建议,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加入[26] - 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合作,发展战略与治理规则对接,发展安全可信的人工智能系统[27] - 深化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加强跨境陆缆、海底电缆及卫星互联网等前沿技术领域互利合作[27] - 加强卫星导航领域合作,推动北斗系统和格洛纳斯系统更高程度兼容互操作,提升民用导航服务质量并在经济部门广泛应用[29] 金融合作 - 保持在本币结算方面取得的进展,稳步推进银行领域和资本市场务实合作[32] - 支持双方在保险和再保险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以促进贸易和旅游发展[32] - 在中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审计监管等效互认基础上,依法依规做好两国投资者进入对方金融市场相关工作[32] - 为保障跨境零售支付和旅游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中俄公民零售支付服务[32] - 深化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框架内的合作[33] 交通与物流 - 加强海运、河运和联运领域交流,提高其经济性与便利性[18] - 鼓励两国航空公司按市场原则扩大中俄间客货航运规模[18] - 稳步推动自动驾驶跨境货物运输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以促进技术应用[17] - 合作拓展投递到仓、重件包裹等新物流产品服务,提升物流效率与供应链稳定性[17] - 加快推进中蒙俄中线铁路升级改造等中蒙俄经济走廊框架内重点项目[18] 区域与多边合作 - 在“大图们倡议”框架内加强贸易投资、交通、能源、旅游和环境领域的务实合作[4][53] -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深度对接,全面实施《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48] - 支持巩固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世贸组织改革,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50] - 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数字经济、绿色产业、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经贸合作[51] - 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合作,推动落实《2040年亚太经合组织布特拉加亚愿景》[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