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中俄财长对话达成多项共识
中国新闻网·2025-11-05 21:31
对话机制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 重申继续发挥中俄财长对话机制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两国经济财金领域务实合作水平 [1] - 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助力两国实现发展振兴 [1] - 同意于2026年在俄罗斯举行第十二次中俄财长对话 [1] 财税金融与行业合作 - 进一步加强财税、金融领域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合作交流 [1] - 深化两国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合作 [1] - 稳步推进中俄在银行领域和资本市场务实合作 [1] - 在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审计监管等效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管交流和跨境执法合作,为贸易和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1] 多边框架与国际组织合作 - 深化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协调合作 [1] - 深化在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协调合作,降低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碎片化风险 [1] - 以金砖国家扩员为新起点,加强财长和央行行长机制下的沟通协作,落实财金领域共识和成果 [2] - 推动金砖国家就国际经济金融治理、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发展融资和国际金融架构改革等议题协调立场,深化基础设施投资合作 [2] 多边开发银行发展 - 推动多边开发银行坚持多边主义和非政治化原则,为发展中国家动员更多资源 [2] - 支持新开发银行做大做强,稳步吸收新成员,持续扩大本币融资规模,加强投融资工具创新,提升本币业务占比 [2] - 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作为重要多边开发银行稳步发展壮大,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原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