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副总被罚 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受到行政处罚 [1][2] - 时任该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霞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1][2] - 行政处罚决定由盐城金融监管分局作出,决定文书号为盐金罚决字〔2025〕51号 [1][2]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因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受到行政处罚 [1][2] - 时任该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陈霞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1][2] - 行政处罚决定由盐城金融监管分局作出,决定文书号为盐金罚决字〔2025〕51号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