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商业秘密不是企业“私事”(人民时评)
人民日报·2025-11-07 06:11
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动态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14名前海思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总计罚金1350万元 [1] -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43件 [2] - 全国已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近3万个 [2] 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 - 需建立健全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1][2]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立智能制造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实现跨区域协作保护 [3] - 天津南开区推动"区块链存证+商业秘密保险"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模式 [3] 企业层面的商业秘密管理 - 企业是保护商业秘密的第一道防线,需在人员管理、技术创新、信息流通、保密教育等方面着重发力 [2] - 例如江苏苏州一家工业自动化控制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定密管理,依据信息重要性分级并设置接触权限 [2] 政策法规与制度创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 - 广东深圳南山区发布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两项商业秘密保护团体标准 [3] - 不断强化制度创新以应对侵权行为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等新挑战 [1][3] 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 - 商业秘密凝结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对维护产业链安全、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 [1] - 侵犯商业秘密会损害企业经济利益,抑制创新活力,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 - 保护商业秘密是关系营商环境、创新生态、发展安全的"公事",是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体现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