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观点 - 黄金税收新政于2025年11月1日实施,核心变化是首次按用途区分“投资性”与“非投资性”进行分类管理,取代已沿用20余年的旧政策 [1] - 新政短期或抑制消费需求,长期将通过影响产业链价值分配及加速合规化进程重塑行业格局 [1] - 税收政策精细化、规范化将推动行业健康良性发展,长期看行业总量增长受益 [1][9] 新旧政策关键变化 - 旧政策不区分用途及会员单位差异,所有中间商在实物黄金转手时均无需承担进项增值税 [2] - 新政策下,投资性用途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金可获专票抵扣,但二次销售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导致购买方无法获得进项税抵扣 [2] - 非投资性用途税收成本普遍增加,不论会员单位或客户,进项抵扣税率由原先的13%降至6% [2] - 新增管理措施,会员单位在交割后6个月内可申请一次“用途变更”,交易所同步更换发票并调整税赋 [3] 税收影响测算 - 对于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客户采购成本为100万元时,新政下进项税为5.7万元,较旧政策的11.5万元降低,导致最终出货价格升至106.8万元,税赋增加6.5万元,变化率为6.5% [4] - 在二次流通环节,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客户进货成本增加5.8万元,变化率为5.8%,而会员单位渠道税赋增加13.0万元,变化率达12.8% [4] - 对于非投资性用途,采购成本100万元时,新政下进项税降至5.7万元,导致出货价格升至115.8万元,税赋增加6.5万元,变化率为6.5% [4] - 非投资性用途在二次流通环节,加盟商进货成本提升约5.3%,但最终环节税赋无变化 [4] 不同业务模式影响 - 投资金业务中,会员单位直营渠道无税赋增加,获得成本优势;而交易所客户税赋提升,或将成本传导至下游,导致下游进货成本较旧政策增长5.8% [5] - 非投资金业务中,品牌方上游税赋增加导致加盟商进货成本提升约5.3%,增加的税赋成本由品牌方、加盟商、消费者三方承担 [5] - 具备强议价权的品牌方能更顺利地将税赋影响传导至加盟商;部分加盟商或通过黄金旧料换货等场外交易方式规避税务监管 [5] 市场即时反应 - 新政实施后,首饰金终端售价普遍提升,主要品牌如周大福、老凤祥等克重类产品挂牌金价增长5%以上 [6] - 投资金价格出现分化,会员单位直营渠道未大幅涨价,其他渠道出现涨价及暂停销售等情况 [6] - 部分商家暂停销售以观察新政影响,问题包括回收金及企业内部投资金流转等待政策进一步明确 [6] - 部分商家藉由新政提价后加深克减,进一步开启价格战,但长期看价格战影响将逐步减弱 [7] 行业中长期影响 - 投资金业务渠道集中度或大幅提升,会员单位直营渠道因显著价格优势(税赋成本较其他渠道低约6.6%),可能吸引交易大幅集中 [9] - 非投资金类行业税赋整体提升,短期需求受损,长期看具备产品或品牌优势的企业有望凭借较强议价能力加速获取市场份额 [9] - 企业端将聚焦产品类型调整、直营加盟模式梳理以及是否考虑成为交易所会员 [8] - 行业加速规范化发展,正规企业相对优势提升,市场份额或将加速向头部集中 [10]
中信证券解读黄金税收新政:短期或有阵痛 长期看规范化利好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