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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平消费环境 监管部门严管双十一促销行为
新华财经·2025-11-07 17:42

监管动态 - 湖北省多部门联合召开合规指导会,为“双十一”“双十二”促销划定红线,明确要求平台不得强迫商家“二选一”,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自我优待”或恶意打压平台内经营者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平台企业严禁通过合同、技术手段限制商家参与其他平台促销,不得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1] 法律解读 - 学界认为平台禁止商家使用竞争平台的核心资源属于“二选一”行为的变体,该行为损害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可能构成不合理限制 [2] -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平台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2] 行业倡议 - 北京市电商协会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发布《平台企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倡议书》,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快手、滴滴、高德等七大平台积极响应并联合签署自律公约 [3] - 业内专家指出平台竞争应回归服务质量、商品供给和技术创新,以营造公平、开放、共赢的营商环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