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文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新华社·2025-11-07 23:27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印发指导意见,明确以绿色低碳和科技创新为方向,依托煤炭矿区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调发展新格局 [1] - 政策目标为到“十五五”末,使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基本成熟,电能替代和新能源渗透率大幅提高,建成一批清洁低碳矿区 [1] 主要任务部署 - 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盘活采煤沉陷区、排土场等土地资源,推广“光伏+农林业”、“光伏+水产养殖”等多元业态,并统筹推进风电开发 [2] - 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加快生产环节电气化改造,推广电动、氢能矿卡,布局充换电站与“光储充放”一体站,淘汰低效锅炉 [2] - 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矿井乏风余热等,探索多热源联合供热与可再生能源制冷 [2] - 创新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建设矿区智能微电网,开展绿电直连与交易,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碳汇林草项目 [2] - 推动煤炭产业链与新能源协同,支持煤炭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联营、煤化工项目绿电绿氢替代及CCUS应用 [2] - 加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育,聚焦煤炭与新能源耦合发电、矿井储能等关键技术,培养专业复合型人才 [2] - 加大政策协同支持,将融合发展纳入“十五五”能源规划,强化资金、金融、电网接入等要素保障 [2] 组织实施路径 - 国家能源局将强化行业统筹,完善政策标准体系 [3]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细化措施并加强指导 [3] - 煤炭企业特别是高质量发展机制成员单位,需编制实施方案并打造典型案例 [3] - 各相关方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项目监管,推动融合发展规范有序推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