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述 - 2024年12月3日13时53分许,济宁市金乡县中储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发生伞形桁架平台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346.5万元 [1] - 事故被认定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为钢丝绳规格选用错误、存在损伤缺陷、绑扎方式不合理,吊点设置不当、违规单点提升,以及伞形桁架上违规堆载材料,导致局部受力不均超过钢丝绳承载极限而断裂 [1] - 事故暴露出施工分包、总承包、监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混乱,以及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1] 涉事公司及责任认定 - 华晟公司作为施工分包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王涛和施工班组长陈云龙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 - 总承包单位中建七局二公司仓储项目部多名管理人员被追责,包括项目经理褚桂林、执行经理李剑、总工程师张照照、安全总监厉泳等7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2][3] - 监理单位同诚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商庆清和监理员孔德海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3][4] - 建设单位中储粮济宁公司有4名管理人员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包括仓储管理科主管刘建明和金乡分公司经理赵德柱等 [8][9]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 - 中建七局二公司内部拟对山东事业部5名管理人员进行处分,包括原山东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传涛和王杭立被拟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降职及处上一年收入60%罚款 [5][6] - 中建七局二公司山东事业部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彭雨兵被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职处分 [7] -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拟对中储粮济宁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孙中冠和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韩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9] 行政处罚建议 - 建议对华晟公司、中建七局二公司、同诚公司、中储粮济宁公司四家单位分别处以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9][20] - 建议对11名企业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华晟公司技术负责人周刚强、同诚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先峰等,罚款幅度为上一年年收入的30%至60% [21][22][23][24][25] - 中建七局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尚恺喆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海波被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23]
中储粮济宁直属库致7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2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5-11-0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