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13条务实举措出台 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新华财经·2025-11-10 17:49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条举措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这些措施旨在破除隐性壁垒、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稳定投资预期[2] 重大项目参与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油气管道等有收益项目 要求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并说明持股比例 鼓励持股比例在10%以上甚至控股[3] - 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由湖北省机场集团、顺丰集团、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公司按49%、46%、5%比例出资 顺丰以自有资金出资23亿元[4] - 湖南省"十四五"以来年度十大产业和技术攻关项目中民间资本牵头占比50%以上 2025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42%由民间资本控股或参股 今年前10个月该省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超六成[4] 行业领域拓展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5]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中对民间投资项目一视同仁[5] 运营权益保障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监管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6] 融资支持措施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补充资本金[7]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7] - 持续落实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