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商务部发布《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提出16项举措以解决绿色贸易发展中的短板,培育外贸新动能 [1] - 政策举措精准聚焦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短板、物流环节降碳潜力及支撑保障体系不完备等问题 [1] 四大重点举措方向 - 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鼓励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并通过设备更新、工艺改造降低产品碳排放量 [2] - 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推动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鼓励建设行业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2] - 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推动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快与主要贸易伙伴标准互认 [2] - 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外贸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展会绿色化水平 [2] 绿色贸易发展现状与动能 - 绿色低碳产品已成为外贸发展新动能,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前三季度出口增速超过30% [3] - 光伏产品连续4年出口额超过2000亿元,电动汽车出口量去年首次突破200万辆 [3] - 铁道电力机车、电动摩托车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出口保持强劲增长,节能环保家电、再生纤维纺织服装在国际市场广受欢迎 [3] - 广交会、进博会已实现绿色电力供应率和特装展位绿色达标率两个100% [3] 产业基础与绿色制造 - 截至2024年底,累计培育国家绿色工厂6430家、绿色工业园区491家,国家绿色工厂产值占比超过20% [5] - 下一步将普及绿色设计和制造,加快产品全链条绿色转型升级,“点线面”结合打造绿色产业生态 [5] 支撑保障体系构建 - 深入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有序扩展认证范围,推动认证从产品向产业链、供应链拓展 [6] - 推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应用,支持创新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方式,降低绿色服务贸易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6] - 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研发设计、物流运维、碳排放认证等环节加大融资支持,支持在全球金融市场发行绿色金融产品 [6]
十六项举措拓展绿色贸易(锐财经)
人民日报·2025-11-11 06:10